一、实施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通过,2013年12月修正)第一百八十九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令第156号,2016年2月修订)第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四十二条
四、申报材料
(一)一般注销程序: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纸质):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对于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需要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
4.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5.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6.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件);
7.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8.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二)简易注销程序:
1.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
3.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办理程序
受理—核准—发放准予注销通知书—归档
六、是否收费
否
七、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八、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一)窗口办理:莱西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二)网络办理。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址:http://qdsxzspfwj.qingdao.gov.cn/n28356032/index.html)
十、咨询电话
0532-66035771
网站地图 山东省莱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办 联系电话 : 0532-81872601 (IPv6支持) 山东省莱西市北京东路35号 |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