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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令第156号,2016年2月修订)第四十八条
四、申报材料
(一)《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三)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 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件;
(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办理程序
受理—核准—发照—归档
六、是否收费
否
七、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八、承诺期限
1/8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一)窗口办理:莱西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二)网络办理。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址:http://qdsxzspfwj.qingdao.gov.cn/n28356032/index.html)
十、咨询电话
0532-66035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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