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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机关
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通过,2013年12月修正)第六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令第156号,2016年2月修订)第二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国务院令第1号,2016年2月修订)第二条
四、申报材料
(一)《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三)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
(四)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五)住所使用证明:(《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五、办理程序
受理—核准—发照—归档
六、是否收费
否
七、法定期限
15日
八、承诺期限
1/8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一)窗口办理:莱西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二)网络办理。青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址:http://qdsxzspfwj.qingdao.gov.cn/n28356032/index.html)
十、咨询电话
0532-66035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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