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企业法人等单位电子签署方式的公告
    来源:规划建设部  时间:2022-04-20 16:55:25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打造便捷、高效、安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要求,现将在我市全面普及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

    自2022年5月16日起,青岛市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进行优化升级,签章人为企业法人等市场主体的(外资企业除外),须通过“青易办”电子签署中心使用企业电子签名工具进行电子签章。具体电子签章流程可参照办事视频指南(https://qydjfw.qingdao.gov.cn/192.news.detail.dhtml?news_id=10497)。

    电子签名工具使用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区(市)企业登记机关。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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