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雏鹰企业摸底工作的通知
    来源:产业服务部  时间:2022-12-12 09:48:55 

     

    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雏鹰企业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经贸办、龙水社区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产业服务部:

    为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动力,树好导向,立起标杆,带动更多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雏鹰企业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摸底范围

    (一)在莱西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满一年以上、六年以内(2023年度申报企业的注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两年度(2021年、2022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按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查询结果),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查询结果),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企业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总额500万元以上。

        二、其他要求

    请各镇(街)经贸办、龙水社区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产业服务部广泛发动,全面摸排,填写2023年度青岛市雏鹰企业摸底情况汇总表(附件),于12月16日(星期五)前将汇总表(附件)通过金宏网发送至“莱西市工商联.民营经济发展中心”。

     

    附件:1.2023年度青岛市雏鹰企业摸底情况汇总表

    2.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88405051

     

     

    莱西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12月9日

    附件2: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pdf
    efac2bc2a19cdec8fb402ef18b9da692.pdf (142.04 KB)
    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雏鹰企业摸底工作的通知.doc
    7d67eed8bc8a4d18629b9bb355c1f59b.doc (28.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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