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雏鹰企业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经贸办、龙水社区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产业服务部:
为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动力,树好导向,立起标杆,带动更多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雏鹰企业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莱西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满一年以上、六年以内(2023年度申报企业的注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两年度(2021年、2022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按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查询结果),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查询结果),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企业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总额500万元以上。
二、其他要求
请各镇(街)经贸办、龙水社区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产业服务部广泛发动,全面摸排,填写2023年度青岛市雏鹰企业摸底情况汇总表(附件),于12月16日(星期五)前将汇总表(附件)通过金宏网发送至“莱西市工商联.民营经济发展中心”。
附件:1.2023年度青岛市雏鹰企业摸底情况汇总表
2.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联系电话:88405051
莱西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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